为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更好地适应机构改革工作需要,近日,上海市委编委印发《上海市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统一规范、分类管理、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针对当前机关代码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赋码类型不完善、程序规定不明确、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重点对完善赋码条件和情形、优化赋码程序、强化日常监管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市机关代码赋码、应用及管理工作等。 (一)细化赋码条件情形。近年来,随着党政机构改革持续深化,国家战略深入推进,机关代码赋码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急需对机关赋码情形进一步补充完善。《办法》重点对合署办公机构、保留牌子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行政执法机构等13种特殊赋码情形,分别进行了明确。 广州市越秀区委编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坚持政治建办、服务强办、实干兴办、从严治办,全面加强办党员干部队伍政治思想、组织作风、能力纪律建设,努力打造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机关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全面筑牢党风廉政建设根基。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立足机构编制部门政治机关的特点,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机构编制干部的第一要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室务会第一议题、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第一课题”、主题党日“第一主题”,常学常新、笃信笃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学习,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全年召开支委会14次,党员大会14次、主题党日7次、党课3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解决好信仰、信念和信心问题,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拓展升级有力度,提升事项办理“加速度”。聚焦当前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所面临的关联性不足、系统不稳定、校验功能弱等问题和制约,开发建设符合长兴需求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能更好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升级原有系统,在人性化设计、业务精准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如:开发“请示件管理”“在职人员”“编外人员管理”等模块,增加统计报表与相关查询、提醒事项等功能,以全周期视角,归集用编申请、职数核准、编制审批等事项,实现业务网上受理、审核、反馈“一键生成”“一纸送达”。实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调动等业务“一件事”“一份材料”“一个平台”全流程网上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运用数据科学决策、精准执行、风险预警、服务保障、高效协同的综合集成闭环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和充分融合,实现机关内部100%以上非涉密事项实现“网上办”。 三、立足现实和长远,坚持全面统筹,践行政策导向,合理确定编制调整方法。一是严守总量控制底线,确保此次编制调整在中央编办核定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内进行,确保调出、调进编制数量总体均衡。二是按照中央关于编制资源“向一线倾斜、向基层倾斜”的要求,考虑同层级法院职责及案件类型比较接近,有较强可比性,同时为有效避免“由下至上”调整行政编制现象的发生,此次编制调整主要依据各法院年均工作量在同层级之间进行。三是创建计算公式,根据“年均工作量”测算出各法院应调整编制数,其具体计算方法为,先根据年均工作量测算出各法院需要配备的编制数,再减去其现有编制数,得出其应调整编制数量,即:某法院应调整编制数=[某法院年均工作量/同层级法院单个编制应承担年均工作量-某法院现有编制数]。原则上,年均工作量高于同层级法院年平均工作量的为调进编制单位,低于同层级法院年平均工作量的为调出编制单位。 (二)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解读中国实践,阐释中国理论,传播中国思想,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四)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和国内外智库交流,建设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平台;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学术研究和思想理论方面的重要信息,反映学术界动态,报送重要研究成果、对策性建议,为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二是巧用平台扩大宣传影响。巧用会议平台,积极争取将《条例》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专题学习《条例》1次,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围绕贯彻落实《条例》、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进行了专题发言,市委主要领导就严控严管机构编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巧用培训平台,将《条例》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先后在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巩固脱贫与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以及市纪委市监委组织的全市巡察干部政策业务培训班上宣讲《条例》及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巧用媒体平台,充分利用“禄丰宣传微信公众号”“e禄丰云app”等市级新媒体平台以及各种微信群抓好机构编制动态信息以及《条例》内容的推介和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多平台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条例》的影响面,强化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 (五)财务基建管理局。拟订全院财务基建和房产资产规章制度;承担财务预算绩效管理、经费使用监督、资金账户监管、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工程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人防设施安全管理、房地产综合管理、院属企业改革、节能减排等工作。 机关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工作,承担内部巡视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制定部门间办事事项清单,“一次办好”去虚留实。以“一次办好”为原则,将全区70余个部门、单位纳入编制范围,对部门间办事事项的流程步骤进行拆分细化,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整合的一律整合。经审核,共编制99项部门间办事事项清单。同时,明确每个办事环节所需材料,逐项绘制办事流程图,标注各个环节办理时间和负责科室,向各类不科学、不规范流程要效率。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灵活运用各类公文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间。精简优化后,部门间事项“一次办好”率达到95%,其中40%以上的事项可“一日办结”,平均压减办事时间20%,实现部门间办事“加速度”。 制定职责边界事项清单,“各尽其责”协调流畅。坚持问题导向,依据“三定”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间职责边界不清事项进行不定期认定。协同区司法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认定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职责边界认定会议,经充分论证后出具认定意见书。先后召开认定专题会议9次,梳理出商业服务、